更新時間: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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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中的互補色有紅色與綠色互補,藍色與橙色互補,紫色與黃色互補。在光學中指兩種色光以適當地比例混合而能產生白光時,則這兩種顏色就稱為“互為補色"。
等量的紅光+綠光=黃光,互補于藍光;
等量的紅光+藍光=品紅光(也稱洋紅,即較淺的紫紅),互補于綠光;
等量的綠光+藍光=青光,互補于紅光。
如果三原色光中某一種色光與某一種三原色光以外的色光等量相加后形成白光,則稱這兩種色光為互補色光?;パa色光之間,能夠形成相互阻擋的效果。于是可知以下三對互補色光:黃光與藍光、紅光與青光、綠光與品紅光。
色彩中的互補色相互調和會使色彩純度降低,變成灰色,一般作畫的時候不用補色調和。
不過在兩種顏色互為補色的時候,一種顏色占的面積遠大于另一種顏色的面積的時候,就可以增強畫面的對比,使畫面能夠很顯眼。一般情況下,補色運用有得有失。
假如兩種色光( 單色光或復色光 ) 以適當地比例混合而能產生白色感覺時,則這兩種顏色就稱為“互為補色"。例如,波長為 656nm 的紅色光和 492nm 的青色光為互為補色光;又如,品紅與綠、黃與藍,亦即三原色中任—種原色對其余兩種的混合色光都互為補色。補色相減 ( 如顏料配色時,將兩種補色顏料涂在白紙的同一點上 ) 時,就成為黑色。補色并列時,會引起強烈對比的色覺,會感到紅的更紅、綠的更綠。如將補色的飽和度減弱,即能趨向調和,稱為減色混合。能把白光全部反射的物體叫白體,能全部吸收照射光的物體叫黑體。
德國生理學家黑林(Ewald Herring)于19世紀50年代提出顏色的互補處理(opponent process)理論. 他不同意流行的楊-赫爾姆霍茲的三色素理論,認為人眼中有三對互補色處理機制,三對互補色是:藍黃,紅綠,黑白。每一對中兩種不能同時出現,兩種互補,只能有一種占上風。三對互補機制輸出的信號大小比例不同,人眼色覺就不同。黑林提出這種理論是因為受到顏色負后象現象的支持。顏色負后象現象比如,長久注視紅花之后,再觀看白色背景,你會看到青色的花。參看圖7。先注視紅花上的“十"字半分鐘,在看白紙,白紙上就會隱約顯示出青色的花來。如果花是黃的,白紙上就會顯示出藍色花,如果花是醬色,白紙上會顯示出綠色花。
按照黑林的意思,紅綠是一對互補色,兩種色光相加等于白色。而按照我們日常對“紅"、“綠"的用法,紅綠兩種色光相加等于黃色光,而不是白色光,所以,或一對介于兩者之間的互補色。澄清這一點非常重要(后面我們談到流行的階段模型時還要談到)。
用黑林的理論可以這樣解釋負后象現象:當人眼長久注視紅色時,“紅綠"(紅青)機制中性點向綠色方向偏移,以至白色變成“綠色"(青色)。其實三色素理論解釋負后象現象更加直觀:當人眼長久注視紅色時,紅色敏感細胞敏感性降低,以至白色顯現出青色,即(B,G,R)由(1,1,1)變成(1,1,1-Δ);而(1,1,1-Δ)可以分解成白色(1-Δ,1-Δ,1-Δ)和青色(Δ,Δ,0)。
非發(fā)光物體的顏色 ( 如顏料 ) ,主要取決于它對外來光線的吸收和反射,所以該物的顏色與照射光有關。一般把物體在白晝光照射下所呈現的顏色稱為該物體的顏色。如果將白晝光照射在黃藍兩種顏色混合后的表面時.因黃顏料能反射白光中的紅、橙、黃和綠四種色光,而藍色光能吸收其中的紅、橙和黃三種色光,結果使混合顏料顯示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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